泸溪县司法局“三个结合”筑牢廉政风险防控网
编辑:张荣卿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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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泸溪县司法局采取“点、线、面”三个结合的方式,将廉政风险预警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主动预防,超前防范,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一是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为“点”,建立全员排查岗位风险机制。在全局干部职工中采取自己查、群众提、交叉找、领导点、组织审的“五查工作法”,层层把关,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评议活动。
二是以风险防控为“线”,建立防范机制。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实行分级管理,全面防范,让权力接受监督,由纪监组定期检查,实时预警、实时监控、实时公开。同时实行责任连带,股室人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责任连带到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
三是以规范管理为“面”,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制度。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由“一把手”监管,股室处所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监管。健全完善财务、公务车辆、公务接待、党组议事规则、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廉政监督、效能告诫、过错责任追究等20多项管理制度。同时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职非党干部及退休老同志等5位同志为行风监督员,扩大外界监督范围,使廉政监督工作的触角向“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延伸,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据泸溪县纪委、监察局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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