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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探索“三权制衡”防控廉政风险新机制

编辑:张荣卿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强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常德市鼎城区在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探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制衡、相对分离防控廉政风险新机制,在各科局初步建立起“科学配权、集体决策、副职执行、正职监督、公平公开”的权力结构,逐渐形成“三制约、三监督、三公开”的防控体系,从源头上压缩腐败生存的空间。
    一、“三制约”机制深化风险防控
    一是“分权制约”降低权力结构风险。制定并组织实施《鼎城区党政一把手“3+X”不直接分管工作方案》,在坚持职能法定、职责明确的前提下,对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将各单位普遍具有的干部人事、财务审批、物资采购等3项共性权力,以及部分单位具有的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差异化权力,科学配置给副职分管,每个副职分管不能超过“人、财、物、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六项权力中的两项权力,分管财务的副职不得分管工程建设和行政审批。一把手管方向、管宏观、管决策、管监督,不直接分管具体执行事项。着重解决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变集权为分权,降低廉政风险。
    二是“程序制约”化解重大决策风险。制定《鼎城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办法》,《鼎城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鼎城区科局党政“一把手”轮换任职制度》,通过设计决策程序制约防范一把手“一言堂”,通过轮换任职防止“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区属各单位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了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并编制集体决策目录。《决策办法》和《实施细则》把固化决策程序放在重中之重,重大决策议题可由单位主要领导提出,或由班子成员提出后报请主要领导确定。议题的论证由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通过调查、考察、考核、测评、分析等过程形成说明书、论证报告、考察结论、调查报告等材料。议题的上会必须要有科学论证材料,否则不能进入决策程序,待补齐材料后方可决策。议题的讨论过程中,一把手末位发言,防止一把手发言的导向作用。议题的表决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以超过应到班子成员的二分之一通过形成决定,会后形成《集体决策会议纪要》。今年上半年,9个“三权制衡”试点单位共编制集体决策事项目录612条,决策重大事项132项,通过115项,形成集体决策纪要56件。 
    三是“标准制约”防控权力运行风险。“标准制约”就是严格工作的执行标准,确定阶次,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随意执法行为和趋利执法等问题。今年围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等职权,进一步完善了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减少任意裁量性权力,通过梳理裁量事项、明确裁量条件、分解裁量权限、量化裁量标准,完善使用规则等方式,细化酌定裁量标准,确定岗位权限,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上半年57家区直单位向社会公布了处罚目录,处罚阶次,处罚流程。

   二、“三监督”机制盯紧风险防控
   一是突出“四位一体”监督。去年对六个单位开展“审计、巡视、述廉、评议”,强化对“一把手”四位一体的监督。今年在年初通过纪委全会票决的方式选取10个单位开展巡视和审计,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巡视监督实效,广泛接触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调查,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组织巡视单位“一把手”向区纪委全会进行专题述廉,由区纪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质询和评议,并组织鼎城电视台现场直播。
   二是重点权力重点监督。制定了《鼎城区重点选题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要明确1-2个重点选题防控项目、确定重点防控环节,制定重点防控工作规划,编制重点选题防控案例分析,细化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要求,集中精力抓好源头防控,集中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鼎城区水利局为预防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腐败,探索推行“三会一汇报” 制度,即项目设计必须经过局技术领导小组会商后才能上报,项目资金必须通过项目部、财务股、建管办及所属分管领导会签后才能支付,项目的审计需经局技术领导小组现场踏勘共同会审后才能送审,凡50万元以上工程主动向区纪委汇报。形成了工程设计、结算、资金拨付三个环节相互制约机制和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机制,有效规避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
   三是引入民调机制监督。鼎城区今年引入民调机制,开展“千名代表评机关”民调活动,把干部的评价权、监督权交给群众,还权于民,通过“倒逼”干部贴近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达到防控廉政风险的目的。民调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鼎城区作风办全程跟踪督导,通过进行一般性的民意调查,了解一般公众的感知,根据知情程度进行的针对性调查,了解相关人群的直接感知。民调结果按类别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在区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排名前三位的单位提请区委表彰,排名末三位的单位确定为重管单位,由区委主要领导对该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单位及一把手年终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单位免除一把手职务。
   三、“三公开”机制拓展风险防控
   一是职权职责公开。通过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将各单位的职权目录、权力行使依据、权力运行图、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电话,以及重大决策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向社会公开,通过接受社会监督防控廉政风险。
   二是电子政务公开。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区财政局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财务管理,设立三个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各种专项资金、代管资金、基金等资金的全覆盖监管。区政务中心打破建设工程审批“信息孤岛”,将非税、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等单位信息联网对接,规范了行政审批和收费的自由裁量权。
   三是“三公经费”公开。为了从源头上防控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今年切实加大“三公经费”管理。首先严格预算指标控制。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会议费按照比上年压减20%的指标控制,出国(境)及学习考察费零指标安排,停办公务购车手续审批办理,交通费较去年零增长; 其次是公开公示。要求各单位在每月的1-5日前通过单位公开栏、局域网或在月度工作会议上向干部职工公开上月“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报告;再次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纪委、财政、审计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度前20位、单项支出前10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上半年全区共压减“三公经费”支出550万元。(据鼎城区纪委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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