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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开展“防治腐败财务云”试点工作

编辑:张荣卿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提高科技预防腐败的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强化对财务的监管,实现财务管理透明、公开、廉洁、高效,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永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牵头,在中共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由中纪委委托中共社会科学院研发的“防治腐败财务云”软件运用试点工作。

    为落实“防治腐败财务云”保障机制,成立市“防治腐败财务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映红任组长,市发改委主任、市监察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纪委常委、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纪检组长和市纪委的预防腐败室、执法室主任、调研室主任、监察综合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预防腐败室,具体负责“防治腐败财务云”试点的日常工作。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确保“防治腐败财务云”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永州市直单位的财务管理的实际,该市将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委党校、市农办等不同类型的6个单位作为“防治腐败财务云”试点单位。
    9月份试运行以来,通过运用“防治腐败财务云”软件和特许授权,有效地强化了各单位财务监管,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严格了财务预算管理,大幅度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对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推动机关单位财务信息公开。由于该系统采用原始凭据上传模式进行财务处理,作为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单位的财务可以全面而真实的了解。
    二是有利于监督工作的信息共享和互动。在防治腐败财务云应用之前,纪检、发改、监察、财政、审计各自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信息不全面、不对称,经常存在发改、财政、审计跟纪检、监察机关同时行使同一项检查的问题,有了财务云,使信息得到共享。
    三是有利于强化对机关单位财务内部的监督。目前各单位的财务信息机财务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均依靠上级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来进行事后检查监督,而实行防治腐败财务云,由于原始凭据的上传和业务操作公开透明,使用不合法、不合规或虚假的原始凭据可以得到及时的纠正,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将得到有效控制。(据永州市纪委预防腐败室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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