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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强化对县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保持基层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近几年来,永州市把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的监督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的监督。

    增强思想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手机报、宣传栏、《廉情悦读》等各种媒体,加大党风廉政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每年组织30名左右的县处级党政“一把手”参观永州监狱、柳宗元纪念馆、九嶷山舜帝陵、“敦颐故里”等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加强教育引导力度。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给领导干部作廉政专题辅导报告。通过组织开展县处级党政正职廉政座谈活动和“廉内助”座谈会,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家庭助廉意识。通过廉政谈话,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提醒。

    完善各项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制度,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关于严禁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暂行规定》,印发了《永州市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永州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了《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项借机敛财的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了党政正职的日常工作、生活作风,强化了对党政正职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防止“一把手”在重要事项上大权独揽、个人说了算。严格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认真开展述廉述德。从2008年开始,积极探索推行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公开述廉述德制度,规定县处级党政正职在任期内原则上要在纪委全会公开述廉述德一次,至目前已组织6批共51名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公开述廉述德。述廉述德前广“晒”廉德情况。述廉述德对象深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征集基层干部和群众对班子、个人廉洁从政、树立和弘扬“三德”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出述廉述德报告,填写党政正职个人事项报告表,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市纪委述廉述德评议工作办公室对述廉述德报告认真审核后,把该述廉述德报告在被评议对象单位和永州廉政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评议组向纪委全会报告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并作中心评议发言后,参会的纪委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以向述廉述德评议对象进行提问,评议对象要当面听取评议意见并回答询问,或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力争把述廉述德对象评得“出出汗”。述廉述德后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市纪委委员根据评议情况对述廉述德对象进行投票,述廉述德评议对象得“不满意”票在三分之一(含)以上的,由市纪委向市委提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的处理建议。评议结果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整合各种监督力量。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对党政正职实施监督管理。人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质询权和人大罢免权,增强人大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市纪委监察局定期组织县处级党政“一把手”到永州电视台《廉效潇湘》栏目,向群众公开进行廉政承诺,开通“12342”效能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每年举行满意不满意单位和“一把手”评选活动,对排名后三名的不满意单位和“一把手”,进行诫免谈话,连续三年排名后三名的不满意单位和“一把手”,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其进行免职。组织部门要求领导干部定期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审计部门严格实行党政正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的,进行离任审计,对同一领导岗位任职时间较长、涉及资金量较大和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领导进行任中审计,及时纠正违规违法行为。此外,在社会各界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和政府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注重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永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室 赵元文 何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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