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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五个不准”规定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编辑:陈艳梅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省高院出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娱乐活动“五个不准”的规定》。《规定》要求,法院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含有色情内容的一切娱乐活动;不准接受由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职权相对人或者请托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或者由其报销费用;不准违反规定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剧、打牌、下棋、打麻将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不准接受下级法院用公款安排的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职权相对人的请托,出面联络或者安排法院内部人员参加的宴请及各类休闲娱乐活动。以上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停职审查,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该《规定》已下发至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高院机关各部门。

    9月16日下午,省高院结合传达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秋国庆期间集中开展节日纠风工作的通知》精神,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和廉政监察员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秋国庆期间集中开展节日纠风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娱乐活动“五个不准”的规定》。省纪委驻省高院纪检组组长、省高院党组成员邬文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邬文生强调,纪检监察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省法院机关与部分中、基层法院开展明察暗访。对群众举报和舆情反映,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不仅中秋国庆期间要抓好《通知》和《规定》的落实,而且要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要督促全省法院干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养成良好的清廉习惯。邬文生要求,省法院机关各党支部要组织在职干警学习好《通知》和《规定》,每位在职干警节前务必掌握相关精神。各部门要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党组的要求,建章立制,抓好落实。 (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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