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发文要求把“小金库”专项治理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边整边改

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四家联合发出通知(湘纪发【2013】16号),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边整边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小金库”治理的工作措施。
“小金库”具有逃避监督、滋生腐败的特征,是衍生“四风”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自2009年起,我省虽然开展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遏制了“小金库”易发多发势头,维护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净化了社会风气,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少数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认识不高、整改不力,违规设立“小金库”的问题仍然存在。
省委、省政府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将“小金库”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专项治理,下发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继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28号)。这一决定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边整边改务求实效的实干精神,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惩治腐败狠刹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对照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中来,在认识上再提升、在责任上再明确、在措施上再加强,以整治“小金库”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湘办〔2011〕67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回头看”,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在“回头看”中自查出来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开展整改,并及时向派驻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汇报“回头看”情况及治理工作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对督导组做出无“小金库”的公开承诺。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机关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适时开展调研、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小金库”问题的线索。对治理期间仍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从重处罚。(执法监察室 万绍湘 黄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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