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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给政府部门戴“紧箍咒” 为企业送“护身符”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3-09-30 17: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龙山县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新招

    “这本汇编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指南,是执法者依法履职、规范服务的执行规程,是企业、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维权依据。”在《龙山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法规汇编》“前言”里,该县县委书记彭正刚的话道出了此汇编非同寻常的作用和意义。9月26日,笔者从龙山县优化办获悉,该县编印了此汇编1000多套,并将全部免费下发给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执法执收单位及相关督查部门。这是该县着力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的又一新举措。

    此汇编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主要涉企涉民单位行政审批项目承诺时限。编制了全县统一的涉企涉民审批项目承诺办理时限表,对超过承诺期限未办结的,视同受理单位默认,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受理人和所在单位承担。二是主要涉企涉民单位行政性、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三是主要涉企涉民单位行政处罚标准。

    龙山县要求涉企涉民单位必须以此汇编为工作指南,坚持依法履职,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职能。企业、群众可以此汇编为维护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对于未列入目录范畴或超过限额标准而进行收费或罚款,或未到县优化办书面申请备案的涉企涉民检查,企业、群众有权拒绝执行。督查部门可用此“尚方宝剑”,从快从严查处涉企涉民单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实行举报制、一把手负责制和三次通报否决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从严追究所在单位党政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改进行风评议办法,对涉企部门的行风一律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凡不满意票达到30%以上的或者通报批评累计达到三次的,对其党政一把手一律免职;属于垂直部门的,县委、县人民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结果并提出免职建议。

    据悉,近年来,龙山县坚持“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一竞争力”的理念,抢抓“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今年出台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制度体系。为确保这些政策法规落实到位,该县又组织专门力量对涉企涉民审批承诺事项,行政性、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标准,行政执法罚款下限标准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和集中清理,在此基础上,编订了此汇编。(龙山县纪委 田卫国 向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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