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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十一”期间 219台公车入库封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规范“十一”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禁止公车私用行为,汉寿县要求全县除值班应急和执法执勤用车外的所有公车,一律入库封存。

    近日,汉寿县制定并下发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用于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休闲、旅游、婚庆等非公务活动。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应急和执法执勤用车外,全县各单位的公务车辆一律进入本单位车库车位保管,统一贴上“封车条”,车钥匙专人保管。被核准的值班车辆贴上盖有汉寿县纪委、监察局印章的车辆“公务车辆国庆通行证”。如遇公务活动需用车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向值班人员登记报告后方能使用。汉寿县108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有305辆公车,根据申请批准,除了86辆车作警务、安全等特殊部门值班用车外,219其余车辆全部封存。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汉寿县通过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网、县廉政网等多种形式对“封车令”进行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已通过当地媒体播放专题新闻12次、张贴标语120份、发放传单3500余张。同时,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0736-2856110),全天候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和举报。

    为确保“封车令”落到实处,纪委、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成立3个督查小组在“十一”假期深入各路段、酒店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公车私用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在全县公开曝光,并追究当事人及主要领导的责任。(汉寿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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