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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建立群众意见督办工作制度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畅通党群之间的民情通道、民意通道、民心通道,做到群众意见管用、群众监督管用、群众评价管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吉首市结合实际,建立群众意见督办工作制度。

    一是畅通意见收集渠道。通过健全联系网络、创新民声平台、完善互动机制三项措施畅通意见收集渠道。制度明确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负责人、村(社区)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和走访调研活动内容;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吉首新闻网、湘西生活网设立“吉首民声”版块,在部门、乡镇街道设立“民声信箱”,民生职能部门设立“民声热线”,收集网友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回应群众诉求;建立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制度,完善推广听证会制度,窗口服务单位、执法管理单位设立“监督岗”、“开放日”。

    二是规范意见督办程序。对群众意见办理进行挂号登记、分类办理、全程监控、销号退出四道程序。将办理信息、结果在网上及时公开,对于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的,给予销号退出。对未能按时办结或办理中出现滞后的,相关责任部门向联席会议说明原因,情况严重的启动升级督办。

    三是强化办理结果考评。通过推行终端考评、实施结果公示、严格责任追究三项措施对结果进行严格考评。市委督查室对办理结果进行测评和考评,并将结果定期在媒体公示,对于办理不合格的,不予结案,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吉首市纪委 冷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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