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三定三不准”狠刹吃喝风

“现在好了,领导来乡检查工作,和我们一起吃食堂,既可以探讨工作,又可以交流思想,还拉近了上下级的距离,更不用为了陪领导而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了”10月9日午餐后,新邵县潭府乡民政办主任石武叶说起“廉政食堂”的好处,一脸的高兴和轻松。“过去那种‘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酒足饭停,不行也行。’的‘餐桌腐败’,如今在新邵行不通了。”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新邵县在全县推行“廉政食堂”,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不发烟,不上酒,每人用餐标准不超过30元,违者将予以追责。
该县明确规定,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格执行“三定三不准”原则。“三定”即定点就餐,本单位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者必须交足伙食费成本费,公务接待一律在机关食堂进行;定员陪同,坚持谁分管谁接待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定标准,接待标准细化具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三不准”即不准午餐喝酒和在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玩牌等活动;不准在接待过程中发整包香烟;不准用公款宴请私人宾客。
为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该县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查娱乐餐饮场所、查机关食堂、查单位“三公”经费账目。对违反规定的一律由县纪委监察局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予以曝光、通报批评并由个人承担超支部分;情节严重的要求就地免职,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规定实行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能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的各项规定。截至目前,该县15个乡镇已有14个建立了廉政食堂。9月份,各乡镇招待费用同比下降,31.3%。(新邵县作风办 侯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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