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开设“审理课堂”提高乡镇案审质量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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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中出现定案证据不足、办案程序不规范、调查文书不严谨等现象,汉寿县将全县30个乡镇(区)分成6个课堂组,组织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乡镇自办案件审理质量。
“审理课堂”分三步进行:一是自评,由案发地乡镇纪委书记选择一件自己办理过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剖析,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失败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互评,各乡镇通过互阅调查卷宗,从办案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调查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现场交流,发现和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三是点评,县纪委检查室、审理室负责人对案件定性量纪、证据筛选和证据、事实认定等案件存在疑问的,进行解释解答,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审理课堂”培训,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受益匪浅,一致认为参加“审理课堂”是执纪办案培训的直接课堂,是提高办案质量办案能力的有效途径。 (汉寿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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