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四项制度”、“十个不准”严管干部队伍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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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行集中学习制度增强干部内功。规定“机关干部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并坚持以考促学,每年组织一次科级及以下干部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当年度干部绩效考核”。要求“每名干部每年必须撰写一篇以上的学习文稿,并集结成册,印发交流”。
二是推行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工作调度。进一步明确委局工作严格实施“月、季、半年、年度工作例会”,强化工作调度,明确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推行谈心走访制度凝聚干部合力。坚持“四谈四访”,即在干部工作调整、职务升迁、工作受挫、同事不和时进行谈心,对干部出现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病伤事故、婚丧喜庆时进行走访。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干部集中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帮助机关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推行群众测评制度公开考核干部。明确规定“每年对委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一次测评”。通过向市直单位、区县(市)纪委等工作服务对象发放测评表,全面了解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情况及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测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推行“十个不准”严格纪律要求。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原则,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不准发表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不准以案谋私、不准在任何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违规赈酒”等“十个不准”,对违反规定者予以严肃查处。(常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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