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铁腕”治理公务用车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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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笔者在泸溪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厅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挤满了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有的在向工作人员查询交通违法记录,有的正在进行违法清零处理。
据了解,自行动开展以来,泸溪县加大交通违法清零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办理处理违法清零的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同时县纪委全程参与大整治行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和公职人员私车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并将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考核内容。《通知》硬性规定:一是单位公务用车及公职人员私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在10月31日前清零完毕。对不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清零或屡教不改,经常性发生违法不及时清零的,除在媒体曝光外,还启动约谈制度,与单位的“一把手”进行约谈整改。二是单位公务用车及公职人员私车有无牌上路、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和阻碍执法行为的公职人员,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外,县纪委还将根据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由于措施硬,力度大,截至目前,单位和公职人员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78台,消除违法记录1675条,教育驾驶人126人次。(泸溪县纪委 刘代军 孙拥军 佘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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