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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十个一律”给公务接待“瘦身”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同城一律不准接待,乡镇接待一律在食堂就餐、乡镇在城区一律不准接待县直单位,村级组织一律不准发生接待费……今年年初,湖南桑植县面向县、乡、村三级发出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十个一律”的通知,从制度上严控公款吃喝,切实给公务接待实行“瘦身”行动。

    县直单位“同城不接待”

    桑植县在“十个一律”中明确规定:县直单位同城一律不准接待。公务招待时,由负责接待的单位填写来人接待用餐审批单,将所要接待的对象、人数、职数、事由、接待标准填写清楚,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报销时实行税务发票、原始菜单和审批单“三单合一”,严禁超标准接待。从今年开始,该县在前三年招待费的基础上,核定全县170多家单位当年招待费用指标,实行总量控制、限额使用。年度节余的指标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对超出指标的单位,按照超出部分比例进行处罚。“同城不吃请,下乡不喝酒”、“党政干部工作日禁止中餐饮酒”。按照桑植县委规定,由县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参加,实行全年一检查,半年一抽查,每季一督查,全程监控,定期提醒,及时反馈公用经费检查情况,实行“公款招待红线预警制”。对违反规定进行公务接待或公款大吃大喝的,违规接待或公款吃喝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问题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乡镇建立“廉政食堂”

    “作为基层政府,上面需要对口的部门和条条块块多,哪路神仙也得罪不起,还得陪吃陪喝,招待工作太难了!”提起公务接待,负责乡里接待工作的同志是深有感触,叫苦不堪。长期以来,乡镇是公务接待的重灾区。为破解乡镇招待费居高不下的难题,桑植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进行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乡推行“廉政食堂”。为此,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桑植县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公用经费支出管理的补充意见》,明确规定乡镇建立机关食堂,县直各部门到乡镇检查工作,需要用餐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截止目前,我县辖区39个乡镇政府根据干部的意愿和机关实际,挤出一部分资金为干部职工建起了干净卫生、设施齐全的“廉政食堂”,解决了公务接待和机关干部用餐的问题。

    各乡镇廉政食堂接待标准根据县委、县政府指导数,结合各自实际,制度出了干部就餐4-8元/餐、公务接待餐15-35元/餐(含酒水)的标准。通过设立“廉政食堂”,削减了乡镇公务招待消费支出,节省出了大量的资金,可以用来解决更多民生问题,公共财政的效率得以提高。据统计,今年以来,乡镇接待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6.7%。在廉政食堂用餐,节省了机关工作人员大量的用餐时间,工作中不再“面若桃花”,酒气熏天,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搞好本职工作。

    村级组织“零招待”

   机关干部因公务下村,吃饭怎么解决?桑植县纪委监察局在公务接待“十个一律”中明确规定,全县农村一律取消招待费,实行村级组织“零招待”,乡镇干部下村原则上不准在村里就餐。确因路途遥远或工作需要,实在回不来的,由村干部安排在村民家中就餐,按照每人每餐20元的标准,就餐人员下村前到所在乡镇领取20元/人的餐券,然后凭券至村指定农户中就餐,各村再定期凭餐券与乡镇进行结算。县直机关干部下村,不能赶回县城的优先安排在乡镇“廉政食堂”就餐,若需要在村里就餐的按乡镇干部就餐模式操作。

    此外,各级机关干部在下村调研走访、指导工作、检查验收等公务活动中一律实行“五不准”:不准接受村级安排的宴请;不准收受村级赠送的香烟、土特产等礼品;不准收受村级赠送的礼金、礼卡、礼券等有价证券;不准参与村级安排的钓鱼、棋牌等休闲娱乐消费活动;不准向村级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村级组织产生的各类发票首先要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盖章和审核。发票交到乡镇后,还要由乡镇的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同意报销。县纪委联合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组织不定期的村级账目督查,一旦发现违规,除经济退赔外,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影响重大的,还将追究所在乡镇主要领导责任。(桑植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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