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简化行政审批,力除“衙门”陋习

今年以来,娄底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勇气和决心,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释放改革红利,力除“衙门”陋习。
10月29日,娄底市举行了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娄底市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应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民心所向、企业所盼。2001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新一届中央政府半年之内分三批取消和下放了221项行政审批项目。湖南省分13轮17批次对2543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精简,精简幅度达76.8%。今年8月份,娄底市专门组织了一次全市审批项目的清理,有73个单位上报了411项行政许可、20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8项年检年审,116项行政性收费。过去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发证,一般要跑20多个委办局,经过65道审批程序,盖98个章,找290多个负责人签字,最长的需529个审批工作日,最短的也需405个审批工作日。审批项目收费名目之多,审批程序之复杂,审批时限之长,令人吃惊。以市委书记龚武生,市委副书记、市长易鹏飞为首的市委、市政府一班人深深地感到,这样的政务环境与政务服务,无法吸引投资,无法加快发展。为此,市委、市政府花大力气、下狠功夫依法对全市行政审批和年检年审项目进行了审核论证和大幅精简,着力为企业的发展松绑,真正为企业发展服好务。
娄底市委市政府结合省市“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和娄底发展实际,决定狠抓行政审批改革,集中推进群众和企业反应比较强烈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今年7月上旬,市委政府在通过考察学习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娄底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和《娄底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两集中”就是指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或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该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两到位”就是指把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行政审批职能授权窗口到位。按照“权责统一、应减必减、能优则优、该放就放”的原则,从今年8月开始,对全市73个单位上报的411项行政许可、20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8项年检年审进行了反复审核,保留行政许可155项、下放18项,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17项、下放1项,保留年检年审15项,以市长令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制定出台了《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的通知》,全市市直及中央和省驻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内转外不转、充分授权、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实现“530工作目标”,即:办理事项在法律规定时限基础上提速50%办结,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法律规定时限;做到服务零距离、办理零差错、群众零投诉。10月31日前,51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中,将有47家143项行政许可、1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5项年检年审将进驻市政务服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两个分中心同样按照“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要求建设,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指导。
其中,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的重点,就是将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供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4个牵头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再造审批流程,由发改、国土资源、规划、住建等4个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受理企业申请材料,然后抄告同一阶段各专业审批部门实行并联审批。5个阶段的审批时限共37个工作日,但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的总时限不得超过145个工作日。“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目的就是将审批项目、审批权力、审批人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权力授权首席代表,实行“一窗口进出、内部流转、充分授权,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确保“事进、人进、权进”,严禁多头受理、多头管理。
为保障审批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娄底市制定下发了《娄底市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的问责规定》。从11月1日开始,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将对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专项督查,还将请人大、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督办,对违规操作、推诿扯皮、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阳奉阴违、敷衍塞责等现象实行零容忍,坚决按《问责规定》问责到位。市委还决定,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为今明两年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列为明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确保这两项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娄底市纪委 范丽 唐蔚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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