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工作日全天候禁止饮酒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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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不仅中餐不准饮酒,早餐、晚餐、宵夜也不准!”这是近日花垣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八条禁令”一段时间后,根据县情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规定。
省纪委“八条禁令”出台后,工作日中餐饮酒现象被叫停,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于是把饮酒时间安排在晚餐,有的晚餐饮酒后宵夜接着饮,有的干脆早餐先饮,有的醉酒倒在路边,有的甚至猝死,严重地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也影响了当天和次日的工作。针对这种现象和实际,花垣县委县政府于10月16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对“密切联系群众”、“精简会议公文”、“规范公务接待”、“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人情宴请”、“规范公务用车”、“规范公务活动”、“规范学习考察”等八个方面作风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其中“工作日全天候禁止饮酒”反响强烈。《规定》惩处部分中直接去除了“批评教育”环节,对于违反行为,“一经发现,先停职、停岗,再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开除处理”。
一名干部说:“有这个《规定》,酒瘾者有了戒酒的借口,被劝者有了挡箭牌,接待单位也节省了开支,减少了负担,禁的很及时,堪称花垣史上最严‘禁酒令’。”(花垣县纪委 石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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