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近年来查办案件呈现出五个特点

2008年至2012年间,我县共查办各类党纪政纪案件505件,涉及科级干部43人。通过分析近五年来查办的案件,发现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重点领域案件易发多发。在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的国土城建、财政税务、医疗卫生等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一旦发生腐败案件往往“查一案挖一窝”。在这些重点领域,五年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16件,占到56%。2012年查处的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李忠系列腐败案,从中查处8名卫生院长,涉案金额高达50多万元,社会反响强烈。
二是失职渎职案件居高不下。失职渎职案件主要集中在计生工作、安全生产、医疗领域等。五年来,计生工作失职案要占到同年失职、渎职案件总量的一半左右,追责对象主要以计生专干、妇女主任、支部书记为主。安全生产和医疗责任事故时有发生,成为案发领域的“牛皮癣”。
三是违反财经纪律案件逐渐增多。2012,查办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达到19件,与2008年相比,增长15.6%。此类案件中,以农村基层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最为突出,并呈现出发案数量不断增多,涉及资金额度不断增大的特点。
四是贪污受贿案件总量少影响大。虽然贪腐案件总数所占当年案件比重均不到10个百分点,但每一起贪污贿赂案件在全县均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
五是“小官”腐败案件不容忽视。近年来,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日益增多。从发案领域来看,农村基层发案数量最高,其中擅自处置和侵吞集体“三资”、侵占、套取或克扣粮食直补、征地补偿款等专项资金占到案件总数的20%左右。虽然“小官”腐败案件不是很“起眼”,但由于侵害范围广、危害程度深、延续时间长,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比较大。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