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大考核:一票否决的威慑

2013年11月14日上午9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会议室里,局长龙文辉正在台上给几十位参会人员细致汇报,认真得像一名正在给老师交作业的学生。
湘西州电视台记者在会议室最后一排,全程记录了这场会议。州委督察室、州优化办、州作风评议办几名干部静静地坐在台上一旁。
这不是一次表彰大会。
实际上这是一件不怎么光彩的事情——
在2012年全州首次进行的“机关效能建设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考核中,该局在27个管理类机关中名列倒数第五。按照要求,该局不得不与其他8个在各自类别中排名倒数的单位一样,于今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评议”,听取批评建议,逐条落实整改。现在这次会议,就是针对上半年公开评议后续整改情况的“汇报会”。
诫勉谈话差点吵架
龙文辉事先怎么也没想到,他所在单位的考核成绩竟然成为全州“倒数”,在他印象中,这可是该局从未有过的事。
他自豪地历数,近些年州里大会小会,交通局没有一次不是被重点表扬的对象,且多数都是“第一个提名授奖”。就在去年,该局还因工作出色,申报全省交通系统“双文明”工作二等奖。
一盆迎头冷水,把这些自豪感冲得七零八落。当习惯于荣誉和光环的省级“先进”单位,在自己州里第一次被冠上难堪的“倒数”头衔,个中滋味并不好受:惊讶、难过、委屈、丧气,各种情绪一齐涌来。
这源于2012年自治州推行的一项全新考核制度。
当年5月14日,湘西州委办公室下发“39号文件”,正式决定对州内71个机关、单位实行“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专项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当年单位综合绩效。
根据该文件,考核对象分为五类:9个县市(区)、州政府办公室等27个管理类部门,州工商局等15个执法类部门,州中级法院等5个政法类单位,州电业局等15个公共服务类机构。
2012年11月底,州机关效能办、州优化办牵头组成3个考核小组,分头奔赴各县市(区)和州直单位。
那时,交通局全局20多名领导干部都还在围着重点工程项目打转,并没有认真领会“39号文件”精神,更没有意识到考核小组的到来将带来怎样的影响,甚至没有弄明白至关重要的考核内容与要求。
根据“39号文件”,百分制的考核内容被分为基础考核、社会评议、综合评审三部分,前两者各占50分,综合评议实行扣分制。
“事实上,‘39号文件’是在我们已经实行多年的另一项制度基础上演变而来。”州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龙超颖说。早在2003年,《湘西自治州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行风活动暂行办法》(“36号文件”)就决定于2004年在州、县市54个政府职能部门中开展“社会评议”,组织纳税人无记名投票评选“最满意”和“最不满意单位”。
这些年来,该项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补完善,但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
2010年州直一家单位被评为倒数第二,州纪委根据规定,对其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当时双方差点吵起来。“他们不服气地说,‘今年我们在省里州里拿了十多个奖项,为什么反而成倒数了?’”龙超颖回忆。后经纪委分析,该局工作确实完成得不错,但刚好碰上毒奶粉、地沟油等全国热点事件,群众把责任都归结于该局,因此分数都给得很低。
“群众打分往往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他们不一定真正了解这个部门的职责范围。”从这时起,纪委在思考一个更科学的制度,既能体现民意,又能兼顾单位实际工作情况。
此后,恰逢国内正在推动机关单位效能和发展软环境建设,干部作风整顿亦来势凶猛,“39号文件”应运而生。
“一票否决”的力度
这是一项“量化”的考核制度:新增的“基础考核”环节,将50分制细分到20个具体工作指标中。
吉首大学公共管理与行政学院副教授黄炜认为,湘西州选择“考核”作为“软环境”建设的着手点,方向很精准,“还有什么比关系到官员前途的考核体系更能迅速引起他们对一项新工作的重视呢?”
更何况,这项目标考核还设定了其他专项目标考核中罕见的“一票否决”制。
连续两年管理类排名后3名,执法类排名后2名且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所在单位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资格”;对州直和县市直单位的“不满意”单位(60分以下),“党政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所在单位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资格”。
机关干部们深明这段话中的“重磅”含义:在全州综合绩效考核中“一票否决”,相当于把此项目标考核地位上升到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等重要地位。“无论一个单位工作多么优秀,若考核不达标,当年所有的荣誉都要取消。”龙超颖说。
遗憾的是,即使有如此“千钧压顶”的制度设计,交通局仍没能充分意识到其重要性,当年总分79.615分,名列倒数第五。当结果在全州通报时,龙文辉吃惊不小,局里立即召开班子成员会议,逐条研究分析这个“倒数”的帽子是怎么落到事事争先的自家身上的。
社会评议35分,在27个管理类部门位列18名,不算非常差。但量化的基础考核得分44.615分,倒数第五,正是它拖了总分后腿。
“政务公开扣1.5分。”
“行政服务扣3分。”
“缺行政审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总结扣1分。”
……
基础考核共被扣去5.385分。
“这确实是我们有些‘软指标’做得不到位,比如政务信息没有及时上网公开啦,行政审批入网没有及时完成啦,都要扣分。”龙文辉说。
“现在这些工作都补上了。”比如,“公开评议”结束后一个月的6月底,交通局开通了网上行政审批。
交通局总分超过70分,没被评为“不满意”单位。州科技局和花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就没那么幸运了:两局因出现重大案件,被评为2012年度效能考核“不满意”单位,被州效能办、州优化办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
17道“作业题”
2013年5月30日,州作风评议办按“39号文件”规定,对交通局和倒数第二的州水利局同批次进行“机关干部作风公开评议”。
负责此事的州作风评议办,通过问卷评议表、短信等形式,共收到评议表446份、手机短信回复572条,其中对州交通局的批评、意见及建议共有210条,综合归纳为17条,反馈给交通局。
交通局立即对这“17条意见”逐条设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表格,像学生认真完成作业。
其中,第3条“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交通局便立即制定了《培训工作方案》。“我们已经分七期对全州769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一个星期的脱产培训,还特意请来省厅和州内的行政执法专家进行闭卷监考,考试不过关不准上岗。”龙文辉说,“在执法过程中要怎么出示证件,要使用什么语言,遵循什么程序,都是考试的内容。”
第7条“作业”:要对摩托车、黑的士、私家车非法营运等行为进行整治。
6月15日到9月30日,全州19个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展开了大规模的“百日行动”:出动1.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机动车辆10万余台次,查处非法营运的私家车、面的车1000多辆,查处违法载客的农用车、微型货车586辆。
“我们并不把公开评议看作一个落后的‘惩罚’,而是把它当成听取社会意见促进自身管理工作的机会。”龙文辉说。
现在,为期半年的“学生作业”,要迎来“老师们”的检查。
11月14日上午9点,一名州政协委员与一名州人大副调研员作为“评议代表”,与几十名交通局职工一起,旁听了龙文辉对“17条意见”长达两小时的逐条汇报。11时许,又换到小会议室继续召开半小时的小规模“整改意见会”。
临走时,几份《整改督查考核记分表》发放给与会各位。州政协委员、吉首市个协秘书长陈华伏在会议桌上打分,每一条她都要认真思考好一阵。
“严把客运市场关”一栏满分是8分,她侧着头想了想,填上“7.5”分。
“你对他们的整改结果不满意吗?”记者问。
“比较满意。”陈华说。
“但是你没有打满分?”
“他们(交通局)做到了他们该做的。但像摩的非法载客问题,需要资金、人员和其他部门配合,单靠集中式运动整治一下,整治完各执法人员又要回原单位,没有形成有效的常规机制,这是客观问题,不能打满分。”
歪头想了一会儿,她又补充说:“他们人手少,我也很理解,有些症结不是一个单位能立马解决的,需要整个机制和其他部门配合才行。”
表格上留下的,依旧是一个娟秀的“7.5”分。
[关键词] 一票否决制
连续两年管理类排名后3名,执法类排名后2名且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所在单位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资格”;对州直和县市直单位的“不满意”单位(60分以下),“党政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所在单位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资格”。(丁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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