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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创新监督方式提高履职能力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转变职能抓主业  改进作风抓队伍

郴州创新监督方式提高履职能力

 

    截至目前,郴州市纪委监察局已撤销12家中介机构,25家部分具有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剥离了中介服务职能,44名公职人员不再在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兼职。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市纪委负责督办。这是该市推行监督方式改革创新活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郴州市纪委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意识,改变过去过分参与职能部门的具体检查和执法工作,由参与过程管理转向集中力量抓监督、抓问责,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职责,把力量放在监督上。

    郴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回归本位职能,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使职能转变成效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同步提高,纪委监察机关要做好“加减乘除”运算。“加”,即按照“逐项明确、分项实施、协同推进”的思路,明确纪委内设室与相关职能部门在具体工作中的任务分工,由“单一监督”转变为“多元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量和效果的叠加;“减”,即以厘清纪检监察组织与职能部门在抓反腐倡廉各项具体工作中的职责,由“全面监督”转变为“重点监督”;“乘”,即由以调度、明察暗访等手段强化监督检查,避免出现工作交叉和重复检查现象,由“层层监督”转变为“层级监督” ;“除”,即由一线靠前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不再和职能部门一起参与应由职能部门负责的监督工作,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监督、抓案子、抓问责。

    为此,郴州市纪委制定和印发了《郴州市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方式改革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合指导、督促调度、成果评定、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活动顺利开展。

    为厘清职责,郴州市纪委对委局机关17个室(中心)的工作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依据“三定”方案的职能规定和法律法规的权力授予,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解决了“谁来做”的问题。对本年度70项工作进行项目责任分解,按独立抓、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的方式明确任务,坚持“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的原则发挥好组织、协调、监督作用,明确好“做什么”。针对个别职能部门业务不熟、点子不多、效果不佳的情况,派出业务指导组,对全市监督方式改革创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调度推进,较好地解决了“怎么做”的问题。同时,还运用好考核考评这根“指挥棒”,设立“监督方式改革创新成果奖”,用好明察暗访这把“利剑”,通过督查考核,确保“做得好”。

    北湖区将教育乱收费治理、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中具体纠纷案件调处等21项具体工作的“指挥棒”“交还”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行风问题,该区制定了《全区纠风工作责任年度分解表》,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目标,纪委监察局负责考核督查。“一心一意抓监督”的成效在各个方面得到了体现。

    北湖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谷群辉介绍说,今年来,针对全区惠农资金管理和城区教师家教家养乱收费的问题,该区纪检监察部门重拳出击,查处理了一批案件,责成区农经局、农办、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责任追究制,从源头上理顺了涉农资金管理和教育乱收费等乱象问题。一个例子是,该区共受理教育乱收费等投诉106起,占全市的61%。今年3月份起推行系列治理举措后,共受理投诉举报21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2%。

    越位的地方要纠正,需要履职的地方也在加强。苏仙区纪委抓住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这个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推出《苏仙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政风险告知制度》,对各种违规行为,发放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风险评估通知书。该区已共下发风险评估通知书20份,对其中的7份红色通知书涉及的对象,逐一进行了约谈、教育、查处。

    在郴州各县市区,都依据实际情况,推行了监督方式的改革创新。资兴市先后启动了决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阳光低保机制建设等10大改革,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强化监督实效;桂阳县将该活动与全县进行的“发展环境整治年”等活动结合起来,确保监督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安仁县精心部署、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使得活动有力推进;汝城通过厘清职能健全体系,在刚性督查中扎实推进,增强实效。宜章县、桂东县对近年来问责处理人员的处分(处理)执行情况进行了再检查、再监督,及时纠正了一批处分(处理)执行中考核定级不准确、奖金发放不严格、送达归档不及时、工资调整不规范、干部使用不严肃等问题,有效解决了重处理轻执行的问题,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通过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干部腾出更多时间精力开展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退出来后,看起来我们权力小了,实际上从具体事务抽身出来之后,一心一意抓监督,权威性更强了,效果更加明显了。”郴州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徐述富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该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共问责干部1156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44人;免职73人,其中科级干部36人。

    “认识再提升,目标再明确,责任再落实,行动再给力,调度再加强。”龚凤祥表示,下阶段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深入推进“转职能,改作风”活动的开展,及时发现、总结和提升监督方式改革创新的新做法、好经验,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能力。( 邹太平 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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