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三抓”举措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11-28 16: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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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一把手”。明确 “一把手”是各单位(集体、组织)的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凡是本单位干部职工被予作风通报批评的,同时通报批评该单位“一把手”;凡是单位干部职工被作风问责的,对该单位“一把手”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凡是单位干部职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取消该单位“一把手”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是抓典型。大力宣传和推荐作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着力培育和创新机关效能文化,弘扬求真务实、敬业奉献、公正高效、廉洁自律。注重深挖两个方面反面典型,即:抓索拿卡要典型,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对发现查处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通过树典型、抓典型,进一步严明职责要求,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服务作风。
三是抓评议。围绕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作风建设“四个”评议活动,实行半年一次人民群众评、服务对象评、网络媒体评,每月一次公众热线评。每次评议结果下发通报;排名该系列末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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