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五项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为紧紧把握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管理、监测、纠错、修正等各个关键环节,桃源县建立“五项”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均衡推进。
一是筑牢防线,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机制”。根据廉政风险等级和岗位特点,从容易滋生腐败、发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廉政承诺、约访谈话、知识测试等形式,突出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岗位廉政行为、廉政风险防控和法纪教育,更好地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切实增强廉洁意识、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理清职责,建立廉政风险排查“管理机制”。针对各单位职责变化及内设机构职权、业务流程、岗位变动情况,及时对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调整,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廉政风险排查、确认和风险等级评估的结果,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及时收集、整理、更新和录入风险信息。
三是多措并举,建立廉政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是突出重点,建立廉政风险“纠错机制”。对于廉政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投诉举报、内部审计、案件分析、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舆情信息采集、重点工作推进、定期走访等方面收集廉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引发违纪违法情况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节轻重,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五是立足长远,建立廉政风险“修正机制”。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网上测评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监督检查、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并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修正风险内容。(据桃源县纪委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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