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干部到农村修建住房现象不容忽视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11-29 17: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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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农村的生态宜居效应凸显,一些党政干部纷纷到农村购买土地修建住房,造成了一系列不良影响,一方面部分党政干部在农村修建住房的过程中,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掌握的公共资源,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享受国家惠农政策,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另一方面部分党政干部利用关系影响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侵害当地老百姓的利益,使老百姓心生怨言,影响干群关系。2012年湖南省永兴县查处的县规划局党支部书记罗文刚、县法院党组成员廖建国违规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一案,就是因为在建房过程中侵害了当地农民的利益,导致当地农民不断上访,经永兴县纪委立案调查,给予罗文刚、廖建国等相关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为防止党政干部到农村修建住房的态势愈演愈烈,减少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新化县纪委建议:一是完善制度,对党政干部到农村修建住房予以明确禁止,对违反行为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二是加大监督,坚持党政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设置群众举报平台,同时推出举报有奖制度;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强制拆除违规占用土地、违规建设建筑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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