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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盯紧百姓“救命钱”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11-29 17:12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赫山区针对民生资金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监管力量分散、监督难度大,廉政风险高等问题,积极创新监督办法,建立了《18项民生资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拧紧了民生资金的“安全阀”。

        一、突出“三类风险”,把握廉政防控重点。一是防控领导岗位风险。围绕领导干部在资金规划、资金审批、项目申报、制度落实上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实施防控,着力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二是防控中层岗位风险。坚持把规范自由裁量权作为中层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对在民生资金业务往来上较多的股(科)室,围绕资金管理的范围、拨付、支付、报账等程序,深入查找可能出现腐败的环节,逐项排查每个权力的风险点,细化量化裁量标准。三是防控基层重要岗位风险。对涉及民生政策、资金发放的基层站所、窗口等工作岗位,以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公开力度为重点,全方位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今年全区在社保、低保等18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72个,并从源头上进行了防控和规范。

        二、构筑“三道防线”,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是构筑教育防线。坚持不懈地加强工作人员廉政岗位教育,通过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时时提醒领导干部和各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同时明确岗位职责和岗位纪律,开展定期检查,切实构筑权力运行的思想防线。二是构筑制度防线。制定了《赫山区民生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由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将民生资金审批、发放流程制度化,对资金审批、下拨、发放实行银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网运行;同时实行“一事两岗两审”制度,杜绝了由一人全程办理业务的现象,有效遏制了截留、挪用、克扣、冒领民生资金的问题。三是构筑监管防线。首先,建立监管责任机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对一级风险岗位,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区纪委监察局直接监管;二级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监管;三级风险由部门负责人监管。其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通过单位自查、审计(财政)审查等方式,对风险防控情况和落实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再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制度落实不力、风险防控不到位的,及时责成整改;对风险岗位及人员发生违纪违规案件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三、坚持“三个结合”,增强防控工作实效。一是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在深入推进行民生资金廉政风险防控的同时,督促各单位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总体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区人社局建立健全了《关于社保基金内控监督审计工作意见》和《社保基金经办机构内控制度》。二是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区民政局在低保审批中有效杜绝了各类关系保、人情保,全年核减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94户1157人;区农合办及时纠正了定点医疗单位挂床住院、低病高靠等违纪违规行为,核减不合理支付51.8万元。三是与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把民生资金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各单位业务工作,转化为各工作主体的自觉行为,促进了业务工作健康发展,得到人民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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