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规划局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

株洲市规划局被市纪委列为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单位后,研究制定了《株洲市规划局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和《株洲市规划局工作人员从业限制和利益回避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行为,防治个人利益与其公职身份所代表或维护的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
一、建立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专门召开全局的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动员大会,并通过局域网、宣传栏大力宣传,做到干部职工人人知晓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在召开的全局大会上专门发放工作人员廉政信息登记表,采集干部职工的工作履历、兼职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等信息,全面掌握情况。对采集到的信息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全局101名干部职工已全部填写了工作人员廉政基本信息登记表,建立每人32条的廉政信息档案库。同时,明确纪律要求,规定工作人员对须回避的利益关系应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对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的,责令改正并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执行回避决定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二、组织制度教育,严格执行落实
1、加大防止利益冲突教育力度。一是加强防止利益冲突规范教育。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贯穿于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的一系列教育过程中。二是抓好防止利益冲突的先进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注意发现、培养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导向作用。利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三是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诚信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提高规划的公信力,树立重诺守信的形象。
2、深化对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新鲜经验和理论成果,不断深化对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特别是借鉴、利用各地、各部门开展防止利益冲突的好做法好经验。二是紧密结合实际,针对新形势下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研究的重点。要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防止利益冲突的措施和方法,把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今年,在防治利益冲突领导小组建议下,对相关科室可能存在需要回避的人员调整了工作岗位。
3、加大监督处理力度。紧密结合规划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益冲突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举报领导干部发生的利益冲突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免职、责令辞职等多种形式,及时对发生的利益冲突问题作出处理。
三、强化机制创新,巩固工作成果
建立以权力运行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岗位为对象,以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为核心,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通过明责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追责等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促使风险岗位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高效履职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围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覆盖”这一目标,对全局15个科室、8个部门进行了职责梳理,做好定岗、亮岗,做到所有公职岗位、公职人员风险防控工作“不漏一岗、不缺一人”,共计共查找廉政防控风险点151个,其中一级风险点117个、二级风险点33个、三级风险点1个。通过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风险点,初步形成了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监控为主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防止利益冲突的发生。
四、健全公开机制,权力阳光运行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利益冲突回避公开制度》和《利益冲突回避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我局日常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也时刻处于阳光照耀之下。同时依托社会监督员明查暗访系列活动,开展全方位的民主评议工作,收集群众对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科室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改落实。(据株洲市纪委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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