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建立干部作风监督员制度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12-02 16:0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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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和考评,衡阳县在全县全面实行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采取自愿报名、群众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从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同志、优秀党员等人员中选聘,由县委颁发“衡阳县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聘任证书,明确监督员的职责和义务,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作风办联合分批对聘任的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进行培训。目前,全县892个村,47个社区居委会都设有干部作风监督员,作风监督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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