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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出台《廉政风险防控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12-02 16: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办法》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巡查对象为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责任人的权力行使情况。巡查方式分为综合巡查和专项巡查两种。综合巡查由各巡查小组按巡查工作方案进行常规性巡查,原则上重点单位由巡查组每季度巡查一次,非重点单位在各巡查小组指导下每半年巡查一次;专项巡查由巡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安排以及巡查组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抽调力量组成联合巡查工作小组开展巡查。巡查结果作为单位和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定格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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