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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推行扶贫项目“廉政监理”新模式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12-02 16: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凤凰县腊尔山高寒山区作为省探索武陵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的先行试点以来,凤凰县全面推行财政投资评审制、专项资金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行政问责制等扶贫项目“廉政监理”机制,加大对扶贫项目的监督,确保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专家评审定项目。对于腊尔山高寒山区扶贫项目投资能否作数,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专家评审来裁定。按照概算不能突破计划、预算不能突破概算、决算不能突破预算、结算不能突破决算的“四不突破”原则,将“先评审,后下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这几个财政投资评审铁定环节贯穿腊尔山高寒山区扶贫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该不该搞,搞什么,在哪里稿,该怎么搞,究竟该花多少钱,则由评审中心的专家们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逐村逐地核查评估后再进行集体裁决。

        纪检组长盯资金。先后出台了《凤凰县腊尔山高寒山区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制实施细则》、《凤凰县扶贫产业开发项目的管理办法》、《凤凰县腊尔山高寒山区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有关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要求各部门纪检组长从项目工程前期工作环节关,实施阶段环节,竣工阶段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扶贫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计划分配、拨付使用等程序,必须接受纪检组长的监督;扶贫专项资金拨付实行会签制,未经纪检组长会签,单位财务不得办理拨付手续。

        严肃问责促规范。出台了《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出现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导致重要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或落空和因本单位及其主管领导、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组织不力、协调不够等主观因素直接影响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的等情形进行问责。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对县直两个部门问责督办;对一个乡进行了问责;对一村支书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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