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土教材”成基层办案“利器”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12-02 16:1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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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泸溪县纪检干部交流很快,特别是2011年换届后,全县15个乡镇的纪检干部大多进行了职务调整,其中11名乡镇纪委书记和7名纪委副书记系新任,由于他们此前均未接触过纪检监察业务,基层办案工作几乎陷于停顿。为强化新任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办案水平,该县纪委审理室组织编写了《新任纪检干部办案指南》、《案件查办程序模式》等“乡土教材”,发放给全县15个乡镇和县直7个办案联组,在此基础上采取跟班学习、下乡指导和以案代训的方式,手把手对“纪检新兵”进行办案业务培训。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完成案件调查后,要将案卷移送县纪委审理室先进行预审,从证据链条、办案程序、定性量纪、条文引用、文书制作等几个方面进行“把脉”,并做好审理笔记,如实记录查办案件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瑕疵,办案人员再根据审理笔记的要求查漏补缺、充实证据、修改文书。案案要剖析,人人要“过堂”。严师出高徒,多数新任纪检干部在认真研读“乡土教材”的基础上,再通过查办一到两个案件的实践,便初具独立办案能力。2011年、2012年该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连续两年位居湘西全州第一,今年在上半年的办案数据统计中,该县又名列全州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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