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五条措施鼓励引导支持群众举报

一是认真查处信访举报,增强群众举报的信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举报,县纪委集中人力、精力,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快办快查快结快处,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举报的效应。同时,严格实行调查结果与信访举报人见面的制度,信访结案充分吸收举报人意见的办法,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人的积极性和坚定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信心。 2012年,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的69件群众举报件,全部是在举报人签署“同意信访”结案的情况下,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结案的。
二是切实加强保密管理,打消群众举报的担心。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增强保护举报人意识。同时,制定了《委局机关案件检查和来信来访保密工作制度》等具体规定,严格举报工作管理程序。对举报件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拆封,减少运转环节,堵塞泄密渠道。开通网上举报信箱,由县纪委书记一个人开启,真正做到让群众放心举报。
三是严禁打击报复行为,增强群众举报的决心。为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根本上消除群众举报的心理障碍,制定了《关于加强信访工作保密纪律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信访责任倒究制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同时,加大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是加强回信回访,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对署实名举报件,实行优先查处,并在查结后十日内给予回信回访,向其公布调查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等内容,如举报人对查处的内容等提出异议,调查人还要继续核查,并实行二次回访,直至满意为止。
五是健全完善举报制度,全面规范信访人行为。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进一步加强接待和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意见》等具体规定,实行“领导接访”、“带案下访”、“领导挂牌群众点名处理信访”等工作制度,鼓励和引导群众署名举报、真实举报、逐级举报,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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