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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着力建立作风建设纪律保障机制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12-13 10:4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桂阳把作风建设作为营造透明的政务环境、优良的服务环境、高效的办事环境、廉洁的从政环境和增强干部“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从四个方面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做到作风问题惩防有效,常抓不懈。

    建立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发现机制。一是开门办公,拓展民意沟通平台。自2007年以来,该县推行“开门办公”,全县所有机关单位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门牌号码、工作职责、手机号码等信息挂牌公示,让群众随时进得了门、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天固定1—2个小时在办公室接待群众,每周一原则上不外出、不下乡,不安排会议,全天候在办公室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二是民生热线,畅通干群互动渠道。自2004年3月开通了4456789县长公开热线,受理群众投诉,解决具体问题。9年来,共受理群众来电13906件,办结13209件,办结率达94.9%,群众满意率95%以上。三是网络平台,延伸民情收集平台。在县政府民户网站上开设了“县长信箱”、行风举报热线等,群众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媒体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县委、县政府落实专人,登记、受理群众诉求,报相关领导及部门调查处理后,及时通过网络公开回复。

    建立违背作风建设要求行为的预防机制。一是注重宣传教育。除依托党校培训、日常教育、专题会议等宣传教育形式,还积极组织征稿投稿,挖掘理论研究对作风建设规律探索、经验总结的引领作用。同时,着力推动主流媒体对作风建设的宣传报道,“开门办公”、“一线工作”等典型经验被《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100余家主流媒体重点版面、重要栏目报道。二是完善作风制度。相继制定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桂阳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六个一律不准”硬性规定,规范作风行为。三是强化干部管理。延伸监督领域,聘请20位“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等担任社会监督员,收集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社交等情况。以治庸提能力、治懒提效率、治散正风气为重点,开展效能监督。

    建立抓作风建设的责任落实机制。一是建立责任保障机制。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抓作风建设,并将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领导管好自己、带好队伍,班子成员抓具体、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二是建立“一线”建功立业机制。全面推进“一线工作法”,广大党员深入基层、企业、厂矿,察民情、解难题、办实事。2013年,507名副科级实职以上党员干部分赴各村当任“第一书记”,现已累计下乡4528天,组织党员、群众17万余人次投入抗旱工作,临时解决1.08万人的饮水问题;筹措帮扶资金502.32万元,帮助108个村维修改造了村级党组织活动室,硬化水泥公路82.5公里;免费为百姓咨询和义诊1.12万人次。三是建立作风考评机制。出台了机关作风考评办法,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纳入考评范围,对重大工作部署、优质服务、行政效率等内容以评议、日常考评、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考评。凡被评议为不满意单位的负责人将被免职。2012年,组织近万名群众开展了“万名群众评干部”活动,对评议不合格10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2名领导干部就地免职。2013年,对全县26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17个系统党委书记首次采取代表询问、现场测评、领导点评等方式进行评议。四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县委成立综合督查问责办,下设作风、效能、优化、综合四个组,强化现场督查、加强跟踪督查、重视调研督查,健全完善台账管理、分级督办、限时办结、挂牌销号、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干部作风问题重治、真治、严治。

    建立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惩处机制。深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等现象进行曝光和问责。特别是对阻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决不手软,坚决按照当事人一律查处、单位一律曝光、单位领导一律追责、违纪资金一律追缴、各项评比一律否决的“五个一律”规定严格整顿干部作风。仅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开展作风明查暗访60余次,问责查处干部29名,其中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8人,存在作风不实问题的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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