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出台《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3-12-16 08:5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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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实施办法》有3个特点:一是明确评估流程。制定了《市直单位发布的一般性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流程》、《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流程》,对文件评估流程、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做什么和怎么做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创新建立两个评估机制。对以市直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自评估自审查”,对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3+1+X的部门联席评估审查机制。“3”即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公开中心,“1”即文件起草单位,“X”即与文件起草单位业务工作相关或文件内容涉及的单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会审。今年计划就事关民生、公共利益或责任权利义务增加或减少等方面的文件,实行1—2次“3+1+X部门联席评估审查机制。三是评估内容具体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哪些方面需要廉洁性评估进行了细化,概括为反腐倡廉建设,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廉政风险防控等3大类17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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