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强化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防控

近年来,炎陵县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全过程,严格贯彻落实《炎陵县重点建设项目监察实施办法》,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努力建设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一、编制网络“三防控”。一是突出制度防控。制定《廉租房保障办法》、《廉租房管理实施细则》、《廉租房申请审核、分配及退出办法》等规定,严格执行保障对象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分配、退出制度。二是突出机制防控。成立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纪检、住建、发改、房产、规划、国土、财政、民政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廉政风险管理延伸到各职能部门。三是突出科技防控。建立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上报更新保障对象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定期开展信息电子监察,落实廉政预警反馈机制。
二、严把建设“三关卡”。一是严把招标投标关。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优选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建成的坎坪廉租房小区336套、和顺家园小区360套、九龙工业园区公租房150套以及在建的廉租房240套、公租房909套、经济适用房44套一律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二是严把建材采购关。严格执行建材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发现质量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关。对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专项监督,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实行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参与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使用资金“三规范”。一是创新补贴发放机制。实行“管发分离”,县住房办与银行签订代发租赁补贴协议,由银行将租赁补贴直接代发给廉租房保障对象,防止挪用截留。二是加强日常资金管理。制定《廉租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做到资金集中规范使用。三是落实工程进度拨付制度。对新建保障性住房资金实行总价包干,与施工企业签订协议,依据施工进度、质量按比例拨付相应工程款,实行工作进度奖罚制度,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工。
四、阳光分配“三公开”。一是“资格审核”公开。严格实行“三级联审、两级公示制”,即居委会、县房产局、县住房办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审核通过名单以及摇号分配结构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县电视台、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摇号分配”公开。在“人多房少”的情况下,对年老家庭、重病家庭、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实行优先分配,对其他申请对象实行抽签分配。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登记家庭的选房顺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居民代表以及纪检部门、公证部门、新闻媒体进行全程监督。该做法被凤凰网、《株洲日报》等媒体广为推介。三是“年审退出”公开。推行保障对象年审退出制度,已累计退出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566户,无一人提出异议。截止今年7月,炎陵县已累计保障家庭1291户,其中实物配租保障家庭687户,租赁补贴保障家庭604户。(据炎陵县纪委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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