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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法院推动案件廉政回访深入开展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来,长沙法院为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推动案件廉政回访深入开展,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预防”,有效地减少了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发生,受到人民群众好评。

    一是搭建内部监督新平台,强化审判人员的司法廉洁意识。在对案件进行回访过程中,严格按照及时、适时、审访分离的原则,随机抽取审结的案件进行廉政回访,重点了解审判人员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湖南省“八条禁令”、省政法委“六个严禁”以及审判纪律作风情况。在回访工作中,对待案件当事人始终做到“四心”,即征求群众意见诚心、倾听群众心声虚心、解答群众疑惑耐心、保障群众权益热心,力求回访结果基本反映出案件当事人的真实感受。同时,将廉政回访收集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并进行整改,确保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取得实效。

    二是开通外部监督新渠道,强化案件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信心。针对标的较大的案件主动向当事人发出廉政提示函,向当事人征求其对审判人员司法廉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表明法院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的信心。绝大多数案件当事人均能积极参与廉政回访,充分行使监督权力,从而从源头上降低了腐败行为发生的概率,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是形成内外监督联动新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案件廉政回访改变了以往投诉举报的被动受理模式,变坐等群众投诉举报为主动下访,实现内部监督与当事人外部监督的有效联动,客观上增强了反腐倡廉的威慑力,有利于促进审判人员改进司法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案件廉政回访机制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受访群众普遍认为,案件廉政回访是一项好的制度创新,为群众提供了向法院沟通想法的渠道,使群众消除了以往的顾虑心理,有话能说、有话想说、有话敢说,让群众感受到了法院的良好风气。(长沙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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