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党员干部违规办丧事一律免职

“作为党员干部,你要带头,遵守县里殡葬改革的有关规定,到规定的区域内办理丧事……”近日,桃江县桃花江镇纪委副书记曾利群得知该镇一党员干部的父亲去世,及时到他家中提醒有关殡葬管理的相关政策。“好的,我们严格按政策搞,到火葬场去办。”这位党员干部当即表态。
今年8月,桃江县出台《桃江县中心城区殡葬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桃江县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中心城区殡葬管理问责办法》等专题文件,用“四个严格”切实规范殡葬秩序,推动殡葬改革。首先是“严格范围”。该县明确规定城区中心为殡葬秩序管理区,具体到东南西北四界的哪条路段,哪条交界处,哪条河道范围以内,让全县党员干部及人民群众十分清楚何地段是否属于殡葬秩序管理区。其次是“严格目标”。该县明确由县长牵头,成立殡葬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今年年底之前要完成“三规范”工作,确保“三到位”。即规范火化行为、规范丧事活动、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服务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职责”。该县对殡葬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职责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比如,县监察局要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规进行殡葬活动的党员和机关公务人员,对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殡葬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四是“严格问责”。该县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规在殡葬管理区内办理丧事、前往殡葬秩序管理区内参加吊唁的,在殡葬秩序管理区内提供场地违规办理丧事的等各种情况,均出台了相应的问责处理办法。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发动,自觉遵守关于殡葬改革的各项规定。
结合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文件出台,桃江县再次对殡葬改革的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地修改与完善,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排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等关于殡葬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文明节俭办丧事,大力推行火葬,文明低碳祭扫,严格问责处理到位,进一步将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据统计,至目前为止,桃江县没有发生一例党员干部因违反殡葬改革规定而受到问责处理的案件,共提醒劝阻违规办理丧事事件8起。(桃江县纪委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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