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江华县:用“制度笼子”约束“拍板者”

编辑:龙源 发表时间:2013-12-24 10: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要列入党风廉政考核、班子民主生活会、“一把手”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近日,江华县印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为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该县量化标准,明确范围,科学确定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重大决策包括11项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中央、省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包括全县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群众、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土地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考核、重要案件的处理;班子成员分工、机构终身制设置与调整的研究决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本级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管理的设立、调整、关停、产权变更,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大宗物资的政府采购或处置;涉及全局性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职责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重大变更和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重要政策,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较大额度的投融资安排等。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8项内容为:本级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上级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大工程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后备干部的确定;人才引进政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向上级推荐和申报、确定各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授予以及其他重要的干部人事工作。
    重要项目安排包括5项内容为:政府各类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大型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办节、招商推介会、大型庆典等活动安排;上级明确要求由县级推荐的有专项资金奖励扶持的重大项目或荣誉。
    大额资金的使用包括5项内容为:县本级财政预算的编制原则以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调整,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大额经营性、公共性资金使用;大额非生产性资金使用;重大损赠、赞助及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相对较强的事项,应当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当实行社会听证和社会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必须做到全程公开、透明规范;对干部选拔任用,组织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征求同级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活动,在决定、实施前必须进行社会风险评估。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可视情况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该县严格决策程序,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科学。
    决策人员要对决策承担责任。凡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给本地、本系统、本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工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按规定追究。针对一些“决策前拍胸脯、决策中拍脑袋、决策失误后拍屁股”的“三拍”干部,该县果断“亮剑”,毫不含糊。(江华县纪委 尹世禄)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