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为把好制度关口,严防制度腐败,岳阳市于2012年底全面启动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一年来,该市纪委预防腐败室共受理市直单位报送的评估文件51份,废止文件1份,暂停发文2份,提出评估和备案意见69条,67条得到采纳;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共评估规范性文件208份,非规范性文件445份,提出修改建议107条,终止发文13个。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成立制度廉洁性评估协调指导小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党校、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委讲师团、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全面协调、督查和指导。建立协调指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评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2012年12月,市纪委印发《岳阳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制度起草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市政府办在文件起草、初评、复评、备案、“三统一”等环节上的职责。2013年5月,市政府办向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发布《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严明评估工作要求,做到“不廉评、不发文”。7月,市纪委制定下发《岳阳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并细化分工和责任。三是建立评估指导机制。市纪委印发《岳阳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评估的内容、步骤、方法作出明确规定。市纪委从市直单位、司法系统、高等院校和人大、政协报送的148名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候选人中聘请50名评估专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并于2013年11月出台《岳阳市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管理办法》,对评估专家的遴选、聘任、管理等进行全面规范。
二、严格把好廉评关口
一是严把受理关。对送评的文件严格审核,发现文件起草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未进行初评、初评不严格或者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一概不予受理,督促初审初评部门增强工作的责任心。二是严把评估关。对受理的文件,采取市纪委监察局业务室审核、专家评估、协调小组会审、公开听证、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认真进行评估和备案审查,切实消除制度的廉洁性缺陷。在评估市住建局报送备案的《岳阳市工程建设入岳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过程中,针对该文件以备案为名,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排斥外地企业来岳投标导致投诉不断的实际,出具废止该文件的备案意见。该文件废止后,类似投诉大幅下降。在评估市环保局起草的《岳阳市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登记注册工作实施方案》过程中,因该文件涉嫌存在法外设权、未批先行、垄断经营等方面的问题,既不符合法律规定,又可能导致职能部门与汽车用户存在利益冲突,市纪委在向市环保局出具“建议不予发文”评估意见,及时向领导报告有关情况,依法解决和处理相关问题。三是严把整改关。出具评估意见后,督促文件起草单位按照评估意见认真修改,对没有采纳评估意见的,要求逐条作出书面说明。市纪委今年出具的69条评估意见中,除2条因拟文单位提出的异议理由充分没有被采纳外,均督促送评单位按照意见要求进行了修改。对市地方海事局报送的《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加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因该文件涉嫌以发放加班费为名,行私分国有资产、滥发津补贴之实,与现行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大相径庭,出具“不同意发布”的评估意见,并由市纪委预防腐败室负责人到文件起草位送达评估意见,监督落实。
三、多措并举提升效能
一是调优工作力量。2013年6月,岳阳市举行市预防腐败局成立挂牌仪式。10月,市纪委设立预防腐败室,明确由市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分管,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领导。同时,充实专门力量,安排两名业务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干部在该室负责和从事此项工作。二是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岳阳市政府“三提升”方案要求,在机关落实“三提升”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评估和备案审查的时限,要求一般文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特殊情况不超过5个工作日。三是推进评估信息化。为使评估工作便捷化、信息化,市纪委常委会将制度廉洁性评估的信息化作为重点工作,安排专门经费,在全省率先开发了制度廉洁性评估专用软件。目前,该软件正在全市57家行政职能较强的市直正处级单位安装。该软件系统开通后,全市制度廉洁性评估文件送评和评估事务将全部在网上运行,大大缩减了纸质文件送评的时耗,工作效率大幅提高。(据岳阳市纪委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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