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1月23日,2014年湖南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接受监督。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明欣在会上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13年,全系统围绕构建“五个体系”工作格局,推进交通运输特色惩防体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狠抓专项治理,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2014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及交通运输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继续围绕构建“五个体系”工作格局,扎实抓好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厅党组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继续围绕构建“五个体系”工作格局,推进交通运输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示范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党风廉政教育,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方式,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工程建设管理腐败预防力度,加大运输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强化执法监督,推进阳光执法,依法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理结果、监督方式等内容,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探索实行执法人员定期轮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案件查处分离和罚缴分离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会议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切实强化“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一考双评”的考核机制、“一述双报”的述廉机制和“一案双查”的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强化执纪监督,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刘志信在总结讲话中要求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做到责任归位、监督到位。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监督,克服畏难情绪和怕得罪人的思想;要善于监督,积极探索“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和“监督怎么更深入更有效”等问题;要接受监督,牢记“打铁还得自身硬”,“先禁其身而后人”,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监督,并严格遵守王岐山书记提出的“四个不准”。(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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