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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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省粮食局党组结合本单位实际,近日出台了《湖南省粮食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包括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坚持坚持会议集体决策、依法依纪决策、科学民主决策的集体决策基本原则。
办法明确了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和基本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遵循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三个程序。
办法还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执行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该局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湖南省粮食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直属各单位要参照省局出台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规定,并报省局备案。(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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