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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信访办理“五统一”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严格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排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件统一报结,用制度保证群众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常德市纪委自今年实行“五统一”制度以来,直接督办和查办信访案件89件,其中疑难信访案件21件,结案率达95%以上,有效推动了纪检监察信访问题的解决。

    常德市纪委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实行“五统一”制度,是适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针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复杂、艰难和解决结果不尽人意而采取的新举措。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挚说:“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和处理结果关系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和社会的稳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加强督办力度,做到案件进展到哪里,跟踪督促到哪里,问题解决到那里”。
    该制度还规定,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和向市纪委监察局反映的信访件,都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信访室进行统一登记集中分流处理,信访室要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归口管理、跟踪督办。一般信访举报件,承办单位应在受理后2个月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反馈给信访室。逾期未办结的,信访室将进行督办,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信访举报件办理完毕后,经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或批转信访举报件的领导审签后上报结案。(常德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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