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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廉政账户”开通一个月 收缴红包礼金超十万

编辑:龙源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桃江县为坚决纠正用公款送礼行为,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整治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促进全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截至3月18日,桃江县共登记上交礼金礼品163700元,其中在中国工商银行桃江支行“廉政账户”上交存118200元;在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上交礼金礼品款45500元。

    建立长效机制,设立廉政账户。该县由县纪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参加,对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对整治工作出台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2月21日,按照省纪委(湘纪发〔2013〕23号)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桃江支行设立“5910”廉政账户,为干部上交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礼金提供绿色便利通道。

    积极宣传发动,营造廉政氛围。廉政账户设立后,在桃江公众信息网、电视台上向社会公布,引导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主动交存所收礼金。通过会议、文件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拒收拒送礼金礼品。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礼金礼品,必须自收礼之日起一个月内如实登记、上交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并取得《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作为凭证;或者自行将现金用实名或者“本人姓氏+身份证号6位尾数”的方式存入廉政账户,并取得相关凭证。

    坚持开门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该县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要坚持开门整治,在本单位或者新闻媒体上公开整治方案,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并对工作措施不够给力,工作进展较为迟缓,工作不够扎实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桃江县纪委廉政室  文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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