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清房:“清”“理”并举用活办公场地

“吴瑞平、时荣芬、鲁雪松、周拥军等41名县领导带头腾退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0多家单位集体搬出在古城景区内的原政府办公室楼”……这是近日湖南凤凰县关于清理“超标”办公用房通报的一组数据。同时,该县此项工作的经验被湘西自治州委、州政府作为典型在全州推介。
清理无“盲区”
“清理‘超标’办公用房绝不搞变通、绝不留余地、绝不留死角,绝不留盲区,动真格、下真功、求实效,一定要‘清出来’、‘腾出来’、‘退出来’,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位领导,标准和要求绝不降低,我们还想办法把这些资源‘用活起来’,最大化地发挥‘物尽其用’资源价值效应……”去年10月底,在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启动动员大会上,该县县委书记颜长文这样强调。
自2013年11月初起,凤凰县109个县直机关单位及24个乡镇严格按照县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凤凰县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标准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认真填写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制作办公用房平面图,对超出标准的办公室进行了整改,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
统计资料显示:凤凰县24个乡镇109个县直单位党政机关3646名在编在岗干部,按中央文件标准应有可使用办公用房总面积64880m2,实有办公用房总面积44715.14m2,比应有可使用面积少近20000 m2。
“凤凰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有面积比中央规定的应有面积虽然少20000多个平方,但仍存在少数单位超标现象。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局等单位办公用房分别超标的2086.68m2、1066.15m2、410.6m2”;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林业局、县档案局存在在建项目的设计方案有不符中央标准和要求的超标设计现象”。凤凰县在阶段性工作推进汇报中,如实作了报告。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3日,凤凰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实地测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当事人,即“看、听、查、问、测”的方式对全县17个战线109个单位及24个乡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下发限期整改文书63份,限时完成整改。
腾退无“特区”
为让限建清房工作不陷入“发现违规——下发文件——严查清理——处分相关责任人——‘风声’渐松——再次违规——再次清理的怪圈”。凤凰县坚持领导率先带头,促“上行下效”良好风气形成,对清理出来的超标办公用房不论级别,不分职务,一律坚决先腾出来再讲。
“清理一下401室旁边那间小办公室,我搬进去办公。把401室退出来,让给办公室那几个挤在一起的小伙子办公”。县委副书记吴瑞平率先带头退出超标办公室。“按吴书记要求,我们当天就把401室旁边的清理出来,帮他搬了进去。另外一名县委副书记时荣芬也主动从原来34个平方的405室换到现在的502室办公”……凤凰县委督查室一名干部如数家珍地介绍县领导主动带头腾退超标办公情况。
“组织部长鲁雪松把原来的办公室让了出来,改为全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字综合组办公室,现在有10多个干部在一起集中办公。”“县纪委书记周拥军原来办公室是两间连通,现在把连通封了起来,腾出一间办公室给其他干部办公。”凤凰县纪委副书记王水桥介绍。
“不仅要将农业局超标的2086.68m2、水利局将超标的1066.15m2、畜牧局超标410.6m2全部退出来,而且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三个单位干部集中压缩在两到三层楼内办公,腾让出来办公用方另作他用,三个单位务必在2014年1月10日完成腾退工作。”凤凰县的一份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这样写道。
凤凰县在贯彻落实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始终坚持着 “三个不准”。一不准突击应变搞变通。坚决不允许个别单位为先应付住检查组、督导组、暗访组,搞“换门牌、假隔断”,科长办公室换成局长办公室,局长办公室换成活动室、会议室,只是人出了办公室,室内办公桌、书柜等原封不动,等风头,看情况,等待观望等现象发生。二不准搞二次配置。坚决不允许个别单为在清理中为合乎要求,把大房间装修成符合标准的小房间,原来配置的办公家具过大搬不进去,上锁封闭,再去购买办公机家具,再搞二次配置等现象发生。三不准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在建项目出现超标现象。针对县公安局、法院、党校、林业局、档案局报批许可的在建办公楼项目,督查组介入对项目审批、图纸、人员编制职数、人员面积标准等,按照办公用房标准重新进行彻底的审计核算和严格把关,确保在建项目决不超标的现象。为此,凤凰县组建了由县纪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组,深入各个单位,采取现场查看、实地测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全县办公用房进行全面督查。对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由责任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时整改;重大问题由督查组提出初步整改意见,报县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研究后,严格按政策规定限时整改到位。对超面积使用的办公用房,由督查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责任单位限时整改。
盘活起来“物尽其用”
清理超标办公用房,治标之后更要治本。因此,凤凰县坚决打破部门利益界限、推行集中办公,盘活用活资源,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全力构建规范办公用房管理长效机制。
对各单位领导主动腾出多余和严重超标的办公用房,按照标准进行调整、配置。对所有县级领导、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首先全部腾退出来,然后再重新按中央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调配、调剂、调整;将原在县人民政府大楼办楼的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民族事务局、县国土资源局等20多家单位集体迁出古城景区,盘出资源用于古城景区扩容提质,加速推进5A级景区创建工作。
根据各科室人员结构、业务需求和现有办公用房面积情况,适当予以整改,做到既执行政策规定,又满足工作需要。充分考虑网络、电话、设施设备布局、承载能力等因素,详细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调整后办公室的既执行政策规定,又满足工作需要,布局合理、便于管理。
以便于群众办事为原则,强化整合。为让位凤凰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及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场所,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凤凰县启动办公场所过渡性搬迁及调剂整合使用方案。通过与搬迁调剂的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多途径、多形式的征求意见,按行业、按系统统筹安排的原则,将县直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住建局、房产局等14个单位集中搬迁到民族园县政务服务综合楼集中办公,将涉建设规划、房产登记类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归口到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公。
有效用活资源。将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信访局整合到原县农业局办公,将县统计局、县金融办整合到县财政局办公、将县商务局调剂整合到县畜牧局办公,将县科协整合到县科技局办公。收回原农机总司门面,安排给县农办、县农机局、县蔬菜局、县经管局、县民族事务局集中办公。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清理规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进行硬性考核一项重要指标。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走过场、弄虚作假、漏报和虚报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全县办公用房管理统一体制,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统一维修,逐步把办公用房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吴勇英 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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