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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十个不准”从严管理纪检干部

编辑:龙源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常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的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十个不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实行“零容忍”。

    这“十个不准”是:不准发表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不得编造、散布和传播谣言;不准以案谋私,违规越权处理执纪执法事项;不准在非工作场合谈论或打听纪检监察内部保密事项和有关办案内情;不准违规驾驶和使用公车;不准接受案件当事人及亲友的请吃请玩和钱物;不准在任何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者私自借用外单位的设备和物资供个人使用;不准上班时间做利用电脑炒股、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工作日午餐和加班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违规赈酒。

    通知还强调,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一律免职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并在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曝光。(常德市纪委刘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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