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夯实办案基础
编辑:龙源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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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确保群众举报有回应,案件线索不流失,做到问题线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中纪委、省纪委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张家界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对上级或领导交办线索、信访举报线索、网络舆论线索、群众来信来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线索等各类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办理。
根据《暂行办法》的要求,委局领导、委局各室收到的问题线索归口由信访室管理,并由信访室按照举报内容和被举报对象的管辖权限,提出转办、交办、信访函询、信访室直接核查、留存等五类初步处理意见,送分管领导、常务副书记、书记审核同意后交相关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对信访室交来的线索进行初步了解后,按照五类处置方式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排查会议研究后进行办理,对其中属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由案管室根据省纪委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后上报省纪委。所有的问题线索都由信访室、各承办室建立台帐,在每年年底交由案管室备案。
《暂行办法》中,对问题线索的办理提出了严格的办理程序和时限规定,并将执行办法的情况纳入对委局机关各室的绩效考核之中。此办法发至各区县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通过全面实施,将有效解决过去问题线索管理中存在的压报、瞒报、多头办理等问题。(张家界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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