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最严纪律“八不准”整肃作风

“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炒股、玩游戏的,违反三次,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五一前夕,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向各单位下发通知,提出“八个不准”,被称为该县史上最严工作纪律。
“八个不准”分别是:不准上班迟到、早退及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无故缺勤;不准在上班时间外出吃早餐;不准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电视等;不准工作日早、中餐饮酒,不准下乡酗酒;不准在办公室、会议室、会场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及娱乐活动等;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公车私用,领导干部不得擅自驾驶公车。
同时,该县推行了“三牌四制”,严格考勤制度,上班实行指纹签到。严格请销假制度,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外出离开江华的,必须按规定向县领导请假,履行请假手续。实行“一图三牌”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在单位显目位置公开“办公示意图”,方便群众办事。办公桌上要摆放“岗位职责牌”,标示办公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信息,所有工作人员佩带“胸牌”上岗,在显目位置悬挂“工作人员去向牌”,标明机关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及当天工作状态,做到工作人员去向明、时限明、事由明、责任明。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党组织或政工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检查统计本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实行每天一统计,每周一公示,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
严格责任追究。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的责任。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违反一次的,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予以经济责任追究100元;违反两次的,取消当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违反三次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取消当年度考核奖金。机关聘用人员违反一次的,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讨,予以经济责任追究100元;违反两次的,给予辞退处理。同时,追究领导责任。本部门工作人员在同一年度违反上述纪律1人次的,对股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累计违反2人次以上的,对股室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累计违反3人次以上的,对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累计违反5人次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违纪人员是部门领导、股室负责人的,同时还要追究其上一级领导的责任。凡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被问责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提拔或调动。(江华县纪委 尹世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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