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一律先免职

4月29日,石门县作风办下发《关于加强“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期间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违反值班纪律和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节日病”发生。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并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要严格岗位职责,实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本单位有领导和工作人员值班并及时处理应急事务。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主要领导需外出的,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其他干部外出要报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各级领导干部节假日期间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准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及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要实行节假日公车入库常态化管理,除正常执行公务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一律由本单位实行统一封存,人车分离,车钥分离。要加强对封存车辆的管理,所封存车辆一律要停放在本单位车库或本机关院内,不得停靠在院外。执勤车辆在执勤期间要严格按照交管部门指定位置停车,不得乱停乱放。
通知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等有关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节假日期间,任何单位要严禁公款送节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利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党员干部不准违规赈酒和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公职人员到宾馆、茶楼等公共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石门县作风办 唐晓晖 曾光耀 郑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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