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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五一”期间加强执纪监督 狠刹不正之风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五一”前夕,长沙县纪委下发《关于加强“五一”期间执纪监督工作的通知》,重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要求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五一”期间,容易发生的不正之风主要集中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嫁喜庆事宜及值班制度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执行落实不好等几个方面。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好综治维稳、防汛、森林防火等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各镇街、县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外出的,必须按程序书面报告县委,履行请假手续。

  县纪委还对防范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购置节礼、公车私用等问题作出具体要求,强调严禁使用公款或接受基层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外出,到农家乐吃饭、打牌、钓鱼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除必要的执法执勤和紧急公务外,各单位公车要严格按规定实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

  “五一”期间是婚嫁等喜庆事宜的高峰时段,对此,县纪委特别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婚礼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县纪委、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县作风办将在节日期间组织明查暗访,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于顶风违纪者,坚决予以查处,并在《星沙时报》、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县纪委同时在《星沙时报》、县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0731-86912342,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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