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清理违规公车43台 14台进口车辆公开拍卖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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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门县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和重申公务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明确公车清理“五个一律”纪律要求,认真开展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截至6月1日,全县共清理收缴违规公务用车43台,其中14台进口车辆将全部公开拍卖。
“五个一律”包括:属于进口车辆或违规购置的车辆,一律由县国资中心收缴、处置;越野车一律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含退线、兼职)相对固定公务用车;借用、占用企业或下属单位的车辆一律退回注册单位;领导干部退休后一律不再配备相对固定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改革部署推进之前一律停止新购、换购公务用车。
县纪委、县财政局在全县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管理台账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调查,该县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共43台,其中进口车辆14台。
县委常委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中,调剂使用15台,退还2台,封存12台,14台进口车辆全部进入拍卖程序。
该县还进一步明确了公车管理使用制度,规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公车必须定点入库封存,借用、占用企业或下属单位车辆一律禁止,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问题要严肃追责。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石门县纪委 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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