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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转职能注重“四个突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桑植县纪委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突出重点,转变职能,注重“四个突出”,取得较好效果。

    突出查办案件。调整内设机构,整合、充实办案力量,成立案件检查一室、二室、三室,办案室由1个增加到3个,安排一线办案人员13名,占委局机关人数的36%。同时将乡镇、县直单位分为三组,分别由案件检查的三个室查办辖区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并负责督促指导基层单位的案件查办工作。

    突出作风建设。出台了《桑植县作风建设问责办法》,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明察暗访,对31个单位和23名干部职工实行问责,其中免职4人,立案查处1人,作风建设问责力度空前加强。

    突出执纪监督。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将党风室与纠风室合并,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铁面纠正“四风”,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将执法室与效能室合并,成立执法效能监督室,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行政效能实行监督;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加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取消和退出力度,找准位置,回归角色,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突出干部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严管纪检监察队伍,实行“零违纪、零容忍”,对2名违纪的纪检干部作出免职处理。(桑植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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