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落实“三转” 提升反腐实效

今年以来,桂东县纪委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职责,切实提升反腐实效。
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一方面厘清工作职责。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理清了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同时,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并明确今后凡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没有确定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律不参加。另一方面调整优化委局工作力量。对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实行业务工作分组管理,由县纪委常委、副局长分别任6个组的组长,每人牵头2-3业务室的工作;3名副书记分别负责两个组工作,有效地整合了委局各室人员,切实增强了查办案件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量,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上,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在转方式中坚定履职。一是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是纪检干部第一职责的工作理念,回归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本位职能,在今年的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和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变大包大揽为综合协调,具体的事务由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县纪委不参与具体工作,只是负责监督。二是改进查办案件方式。强化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同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充分发挥好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职能,形成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合力。县纪委从以往繁杂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监督、抓案子。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排查收集各类违纪线索15条,初核15条,转立案11件,委局机关自办案件3件,基层办案8件,极大地严惩了腐败、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了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要求乡镇纪委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述职、约谈汇报。制定实施了委局班子成员及内设室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制度,及时补配了乡镇纪委委员和县直行政单位监察室主任,强化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在转作风中提升形象。一是监督更严格。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县纪委加强了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的监督,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以及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继续完善涉案款物动态管理机制建设,从涉案款物暂予扣留、封存、移交、保管、处理,以及监督检查和纪律责任七个方面,对涉案款物的各项管理及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使涉案款物在每一个时间点其状况都在动态监管的掌控之中,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先进做法被省纪委《党风廉政》、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等刊物报道。二是履职更专业。强化对法律、财务、经济、金融等相关知识的学习,选派1人参加省纪委培训班,继续开展每周一期的“集中学习”和“纪检干部讲坛”活动,让每个在职纪检干部都当讲师、当评论员,开拓思维,增长才干。开展“QQ视频会议”,及时了解乡镇纪检组织的工作进展情况,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推进排忧解难、出谋划策,有效提高了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防止“外行”查“内行”。三是作风更务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 “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大力改进作风,做到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服务群众,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4月中旬,委局班子成员及副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聆听了省委组织部常委副部长郭树人等多名专家的专题报告,委局机关开展了为期3天的封闭式学习。同时,坚持边学边解决问题,边学边办好实事,每名科级以上干部联系一个组的3户群众,一般党员干部联系1户群众,每位党员干部深入所联系的群众对象进行面谈,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委局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15000元资金,给联系村用于解决群众种植业、养殖业、公益事业等缺口资金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转作风,不断提升了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忠诚可靠,服务发展、服务民众,秉公执纪、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勤廉务实”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桂东县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