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克服“四不”促“三转”

日前,桃江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齐聚一堂,共同学业务、听讲座,标志着该县纪检监察监察干部新一轮培训班正式开班。在开班会上,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万军强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纪条规教育年”开展的十二项活动,加强学习,克服“四不”,真正做个自身硬的“打铁人”。
克服“不敢”,勇于执纪。纪检监察干部“不敢”执纪,将直接带来两个方面的恶劣后果,其一是助长歪风邪气,其二是削弱反腐信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绝不能当好好先生,搞你好我好大家好,要做到“不怕”、“不偏”、“不歪”,勇于担当,敢于执纪。
克服“不愿”,乐于执纪。纪检监察干部要克服攀比心态、倦怠心态、畏难心态、敷衍心态,自觉摒弃“庸庸碌碌,无所事事,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思想,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勇于创新,敢于拼搏,把心思精力集中到本职岗位上,主动设定工作目标,多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工作的实绩来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身价值。
克服“不懂”,善于执纪。纪检监察干部要下大力气解决“不懂”的问题,通过加强学习和实践,做到懂政策、熟业务、善执纪。
克服“不硬”,严于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己身份的特殊性和庄严性,学会低调做人,懂得自我控制,自觉接受监督,要以比其他干部更高的标准管好自己,要象爱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惜形象,自警自省,从严自律。
该县纪委不但在管好“自家人”身上下足功夫,还把中央、省、市、县近年来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颁布的一系列的文件和规定进行梳理,整理出基层党员干部迫切需要掌握的系列党纪条规,编印成《党纪条规资料汇编》工具书,发放到在全县15个乡镇及135个县直单位的股级以上党员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手中,使党纪条规人尽皆知,真正在党员干部心中拉起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有了这本工具书,以后我学习党纪条规,不用东找西找了,只要带上这本书就可以了,很实用,可读性很强,全都是我们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需要掌握的党纪条规。”桃江县松木塘镇纪委副书记胡鹏在拿着后《党纪条规资料汇编》高兴地说。(桃江县纪委 王艳 文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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